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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2015 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 470 名。

序号 专业 学制 计划数 备注 就读校区
1 表演(戏剧影视) 40   华山路校区
2 表演(音乐剧) 27 含云南委培 2 人
3 戏剧影视导演 18  
4 戏剧影视文学 35  
5 戏剧影视文学(教育戏剧) 20  
6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19 含内蒙委培 2 人、 新疆委培 2 人
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 17 含新疆委培 2 人
8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15  
9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设计) 15  
10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20 普通类一本招生
11 播音与主持艺术 22 含云南委培 2 人 莲花路校区
12 广播电视编导 22 含内蒙委培 2 人
13 影视摄影与制作 20  
14 表演(京剧) 20 免学费
15 表演(木偶) 25  
16 表演(戏曲音乐) 20 免学费
17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 15  
18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 10  
19 舞蹈表演(芭蕾舞) 19  
20 舞蹈表演(中国舞) 48 含云南委培 2 人
21 舞蹈表演(国标舞) 12  
22 舞蹈编导 11 含新疆委培 3 人

  (二)以上为各专业招生预报计划数,最后以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批准计划数为准。

  (三)除委培、一本招生专业外,其余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全国统一择优录取。

  (四)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教育戏剧)专业共有 5 个计划指标用于“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报考。

二、 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 0.8。

  (三)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专业年龄一般限在 22 周岁以下(1993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 16 到 20 周岁(1995 年 9 月 1 日至 1999 年 8 月 31 日出生)。

  (四)符合各省市高考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需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一)几个重要事项

  1、各艺术类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文理兼收。

  2、“一本”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分省计划另行公布。

  3、外地考生应了解本省市艺术类考生专业与高考的报名办法,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经省级招办批准可不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二)报名网址、时间、流程与交费

  1、考生需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zs.sta.edu.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注册及缴费、打印准考证,不设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5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网上报名注册及缴费截止时间为 2月 12日 18:00。

  3、网上报名流程:注册—信息填写—选择专业方向—确定考点考试时间—网上缴费—导入照片—打印准考证。

  4、报考费:初试 100 元,复试 100 元,三试 100 元,报名完毕,一律不退报考费。考生确定考试时间后,须于当天进行网上缴费,如当天未完成缴费步骤,需重新选择考试时间。

  (三)相关专业与考生报名须知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设计)专业绘画科目(色彩画、素描、命题创作)统一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表二),考生可以兼报。

  2、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教育戏剧)、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初、复试统一考试,三试分别面试。考生可以兼报。

  3、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设导演、摄影、录音、剪辑四个方向。考生报名时只需选择专业,入学后,将在高年级根据学习情况分方向培养。

  4、报考云南委培、内蒙委培相关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统招性质的该专业。例如:报考表演(音乐剧)[云南委培]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统招性质的表演(音乐剧)专业。兼报考生只需选择一个时间参加专业考试。

  5、新疆委培专业的报考时间详见新疆自治区文化厅 2015 年定向培养相关招生简章。

  6、华侨及港澳台考生高考报名办法: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暨南大学华文学院、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高考。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7、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国留学生网上报名后,在专业考试前一天,携带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HSK 成绩证明(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至我校国际交流中心校验信息(地址:华山路 630 号仲彝楼 2 号门 206 室)。

四、专业考试

  (一)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见附表一。

  (二)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见附表二。

五、高考

  按教育部要求,各专业考试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快讯公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报名系统(http://zs.sta.edu.cn)查询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的考生下载“可填报志愿通知单”,填报相应合格专业的高考志愿,参加全国高考。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

六、 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根据各专业(方向)合格人数,参照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序号 专业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单科要求 其他
1 表演(戏剧影视) 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招生计划的 60%,其余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
2 表演(音乐剧)
3 表演(木偶)
4 表演(京剧) 按专业成绩录取。
5 表演(戏曲音乐)
6 舞蹈表演(芭蕾舞) 一本优先
7 舞蹈表演(中国舞)
8 舞蹈表演(国标舞)
9 舞蹈编导
序号 专业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单科要求 其他
10 戏剧影视导演 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招生计划的 50%,其余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语文不低于 90分(150 分制) ------
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一本优先
12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 语文不低于 80分(150 分制)
13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招生计划的 60%,其余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语文不低于 90分(150 分制)
14 戏剧影视文学 专业成绩(换算成 750 分制)+高考文化成绩。
15 戏剧影视文学(教育戏剧)
16 广播电视编导
18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设计) 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
1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高考文化成绩×45%+专业成绩。
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制作与设计) 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招生计划的 50%,其余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注: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分÷本省市普通类一本线×750)

  以上各专业(方向)高考文化成绩任一单科不得缺考或零分。其中: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舞蹈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别排序。

  (二)两个及以上专业(方向)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三)表演(京剧)专业对“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戏曲比赛”及“中央电视台第二届全国戏曲院校京剧学生电视大赛”获金、银奖的选手(应届中专毕业生)给予专业免试(专业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取消其资格)。

七、注 意 事 项

  (一)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二)每学年学费 10,000 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表演(京剧)和表演(戏曲音乐)专业学生按上海市政府关于京昆专业助学奖学金的文件精神免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四)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五)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科学生的 50%左右。入学专业考试中************或高考总分达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奖学金。

  (六)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

八、试行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

  2015 年本校继续实行常年招生选拔制度,主要针对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详情请关注“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

九、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延安西路 355 号);邮政编码:200040

  招办电话:(021) 62488077

  监督电话:(021) 62495375

  本科招生网: http://zs.sta.edu.cn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2)58019366

  E-mail: shxjzsb@126.com

  公 交 车:71、57、127、202、925、01、37(延安西路大门)548、113、506、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 2 号线、7 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 10 分钟。

  (二)莲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 211 号(近平阳路);邮政编码:201102

  轨道交通:地铁 1 号线到莲花路站下车,往北走约 10 分钟。

  公 交 车:122、729、867、946、700 路至古美八村站下车。

总校:温州市小南门路国鼎商务楼410室 | 电话:0577-88896187 88833878 | 传真:0577-88152578 | Email:xujunya@liv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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